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宝(挂)2009-09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见附表
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讯线路、电力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宝坻区的,应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后规定时间内,在宝坻区注册新公司后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均不可参加以上各地块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19日,自2010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2月2日,各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竞买报名截止时间、摘牌时间详见附表。各宗地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各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均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022)29266069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22)2894910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