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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5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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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宝(挂)2009-09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宝(挂)2009-09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见附表

  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讯线路、电力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宝坻区的,应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后规定时间内,在宝坻区注册新公司后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均不可参加以上各地块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91231日至2010119日,自201018日至2010119(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为2010120日至201022日,各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竞买报名截止时间、摘牌时间详见附表。各宗地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各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均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02229266069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222894910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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