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区国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2、组织推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3、负责对区建设用地计划实施统一管理;
4、负责区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的业务审查;
5、受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对区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实施领导;协管区整理中心工作;
6、负责市局、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
7、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抓好服务承诺;
8、负责局机关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才培养;
9、负责分局党组领导班子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急、难、特困职工的慰问和帮抚;
11、负责国土分局全面工作,主管财务、人事;
12、负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