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分工主管分局综合办公室(政工、审计)、执法监察科,根据党组分工,组织指导分管科室,协助书记局长抓好以下工作:
1、负责局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和与局系统各单位的协调工作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党务、政务工作公务文电收发和运转,局发文件审核,信息编报,行政保密文件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局决定、决议及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和全局性会议的筹办、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和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对局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局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防汛、绿化和爱国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工作及办公楼管理监督;
2、负责年、季度政治工作要点及安排;起草局领导重要讲话材料、有关工作总结、情况报告等;负责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目标的制定、签订工作;完成党建责任目标半年和年度检查、考核、通报;推动全局党建责任目标的落实;综合局机关党群部门责任目标并协助抓好落实;负责做好保密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局属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局属单位人才引进、使用、培养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开发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及改革;负责推动局属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组织推动人员聘用工作的实施,负责增人计划及录用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等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局公务员管理、培训、考核、奖惩、晋升、交流、辞退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劳动工资、福利保险及人员奖惩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职称评定、管理工作;负责局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等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局属单位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干部统计工作;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执业资格等有关岗位培训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
4、负责提出加强基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建议,按照局党组部署,推动落实;督促、检查局属事业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局属事业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在局党组领导下,提出调整科级干部的建议并做好科级班子、科级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做好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锻炼、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及组织发展工作;创新干部管理方式,强化培训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党管人才要求,抓好全系统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做好统战工作。
5、安排部署全局年度宣传思想工作,抓好落实。指导和推动基层搞好宣传思想工作;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抓好重大会议和重要理论的学习贯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职工思想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选树先进典型,营造氛围;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全局政工职称评定工作。完成年度政工职称培训、评审、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政工人员素质和水平,抓好政工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全系统年度对外通讯报道计划,分解任务指标,完成国土资源房屋管理政策、主要业务、重点工作、重大举措的对外宣传报道;
6、负责局党组学习中心组服务工作;筹备、组织全局性学习交流研讨活动;完成局中心组集体、个人学习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整理上报局级领导干部调研成果;指导直属单位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要求;完成处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任务;推动领导干部开展学理论、搞调研、拿举措、促工作活动;
7、负责全系统窗口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系统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工作,并做好工作指导、推动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起草全系统年度窗口建设的工作要点、总结及窗口建设活动中的简报、信息、情况通报等文稿工作;负责全系统窗口服务工作的情况调查工作;举办和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职业道德、各类技能的培训活动;加强与区纠风和窗口部门的联系,负责定期召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会议,征求意见;负责落实市局考核评比安排,组织千分考核方案的实施工作;负责全系统文明行业、窗口建设、年度总结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窗口”岗位典型的选树,经验的总结推广,组织观摩交流活动;负责窗口工作建档立卷归档工作。
7、负责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及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适应国土分局系统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明确责任,并推进落实;负责组织开展对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专题教育;抓好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受理并查处有关党纪、政纪内容的信访、举报、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做好对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的考察教育工作;
8、负责对局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对行政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及完成重点工作的效率、效果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对土地审批、出让、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的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督察;依法开展效能监察,促进职能部门提高效能效率;负责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工作,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规范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加强对机关公务员进行考核;
9、按照区直党委的纳新计划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10、做好年度的献血及各项社会公益性工作;安排好重要节日的有关活动;
1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退休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12、负责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基层向职代会报告内容,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负责工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益,做好双维护工作,推进基层单位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工会组织,搞好各级工会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工会干部整体素质;负责组织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及“十一五”立功人员的培养评选和表彰、疗养工作;调动职工参与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适时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做好职工政治思想、专业技术、技能、学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负责建立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做好急、难、特困职工的慰问和帮抚工作,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生活;负责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完成区总下达的全年上解经费考核指标。
13、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各级团组织;负责团的宣传、信息工作。弘扬先进精神,以正确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凝聚广大团员、青年;负责青年人才选拔、表彰、推荐等工作。选准载体,积极、适时筹划、设计各项专题活动并具体实施;做好团费的收缴上解工作。做好女职工的服务工作。
14、协助局长抓好财务审计管理工作。
15、负责受理、交办、转送来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办理人大提案、政协建议;办理、处理局长政务信箱;处理协调突发的信访事项;承办区政府及有关上级单位转办的信件、事项;
16、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编制局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普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法制建设规划,法规、规章的清理,局规范性文件备案;承担法律顾问咨询活动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听证制度的落实;负责受理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市局行政诉讼应诉的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对业务科室的行政执法投诉,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工作;
17、依法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强行制止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对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其他土地违法案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结合地籍调处权属纠纷,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强行制止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协助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和房地产违法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负责对市局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和业务部门转办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并实施行政处罚;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专项执法。负责督办区委区政府及有关上级单位转办的信件、事项;
18实行“一岗双责”,在管好事的同时管好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