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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1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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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是“城市经营”理念跑偏的副产品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不久前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加强土地供应开发管理,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管理,在去年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9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后,今年还要坚决打击囤地、炒地等违规行为,推动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我们对此鼓掌的同时,也有必要追问:为什么目前各地会有那么多的闲置土地?

城市出现闲置土地的原因很复杂,除了一些不良开发商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外,笔者认为,过度追求“城市经营”也是形成大量闲置土地的重要原因。关于“城市经营”的内涵众说纷纭。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经营城市是“把城市当成一个特殊的产业来经营”,要“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经营城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营运市场化,设施享受商品化”。

在追求政绩的冲动下,一些城市的主政者热衷于“把城市当成一个特殊的产业来经营”,土地出让获取收益就成为城市经营的最主要内容。据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收入达15910.2亿元,同比增长63.4%。在一些地方,来自土地出让的收入规模甚至可以与税收收入相匹敌,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乃至主要资金来源。利益的驱动,成了圈地、卖地热的巨大动力,其后果之一就是城市出现大量闲置土地。

其实,城市经营的概念在国外早已有之。很多国家的城市管理者都明白,一切行政活动的终极目标,都是最高效地提高市民的福祉水平。如果说企业经营的理念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那么城市经营的理念就应当是“以最小的市民负担获取最大的市民福祉”。遗憾的是,城市经营的概念到了国内就变了味。我国的城市经营从一开始就是以资金获取为主导,在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手段往往取代了目的,获利最大化取代了公共福利的最大化。

我们应该反思现有的“城市经营”理念,重新定位“城市经营”的科学内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者们要重新研究、调整自身的发展定位,“以最小的市民负担获取最大的市民福祉”,不负历史与人民的重托。这恐怕才是遏制城市土地闲置、浪费的根本所在。(马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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